直播电商专项资金 | 上城区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专项资金的通知

热点资讯 来源: 米果管理员 2021-09-26

为创新商业消费模式,进一步激发直播电商对拉动消费的积极作用,根据杭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快杭州市直播电商经济发展 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

@所有人 各相关企业:

为创新商业消费模式,进一步激发直播电商对拉动消费的积极作用,根据杭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快杭州市直播电商经济发展 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现将2021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专项资金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企业参照杭州市直播电商专项资金申报细则开展申报工作,并于9月28日前(逾期视为放弃)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电子件报送至区商务局

联 系 人∶范雨行

联系方式∶87568593

电 子 邮 箱∶576954693@qq.com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东楼1508室



申报 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并提供完税证明;

2. 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 年市以下实际贡献在20万元以上(含);

4. 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且未曾被商务主管部门及网络监管相关部门约谈。


(二)其他条件

1. 头部直播电商企业(项目)招引

2020年8月9日后在杭州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直播电商企业,包括MCN机构、主播工作室、头部主播、直播平台、直播电商服务商,直播电商内容生产商、明星直播经纪机构:

(1) 属于上市公司、IPO、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全国500强的;

(2)获得过国家级行政部门颁发荣誉的;

(3)省级以上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发布的榜单前100名。


2 .本地直播电商企业培育

(1 ) 2020年8月9日前,在杭州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二年 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播电商企业,包括MCN机构、主播工作室、头部主播、直播平台、直播电商服务商,直播电商内容生产商、明星直播经纪机构等。

(2)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含)。

(3)近一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增幅在10%以上。


3. 直播电商园区(基地)及示范企业

符合《杭州市直播电商园区及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直播电商园区(基地)、直播电商企业,并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荣誉的直播电商园区(基地)、直播电商示范企业。


4. 直播电商人才培育

年带货销售额在1亿元(含)以上,且含100万元以上的杭产品(包括杭州制造及杭州品牌产品)的,与本地直播电商企业签约不少于三年且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电商主播:

① 获得过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荣誉的;

② 权威机构发布榜单前100名的;

③ 粉丝数量在500万以上。



申报 材料

(一)共性材料

1. 《杭州市直播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 申请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范围,直播业务开展情况,主播培育情况、品牌合作情况、宣传推广活动开展情况等);

3.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主播所在电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取得的荣誉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单项材料

1. 申报头部直播电商企业(项目)招引的,还需提供企业总部入驻杭州或在杭州设立市级以上区域运营中心的证明材料,披 露纳税、直播带货销售额、该年度已享受的其他政策资金等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属于上市公司、IPO、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全国500强的证明材料、国家级行政部门颁发荣誉证明、省级以上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榜单排名。


2. 申报本地直播电商企业培育的,还需提供供披露纳税、直播带货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增幅情况、该年度已享受的其他政策资金等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3. 申报直播电商园区(基地)及示范企业的,还需提供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直播电商园区(基地)、省市级直播电商示范企业的文件。


4. 申报直播电商人才培育的,还需提供申报主播的身份证复 印件、与本地直播电商企业签约文本、以及披露直播带货销售额、 杭产品比例、在杭缴纳个税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所在平台出具的粉丝量证明,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荣誉证明,平台或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发布的榜单排名。



报名方式

(一) 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


杭州市直播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0210926_172700_423075.png


(二)并于9月28日前(逾期视为放弃)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电子件报送至区商务局

联 系 人∶范雨行

联系方式∶87568593

电 子 邮 箱∶576954693@qq.com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东楼15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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